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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是指第一类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主要包括基于异转移模式(ATM)网络的ATM数据传送业务、基于X.25分组交换网的X.25数据传送业务、基于数字数据网(DDN)的DDN数据传送业务、基于帧中继网络的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的业务类型有哪些?

1、虚拟IP专线数据传送业务;

2、PVC数据传送业务;

3、交换虚拟电路(SVC)数据传送业务;

4、虚拟专用网(不含IP-VPN)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可组建上述基于不同技术的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投资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许可的基础业务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在省、壹伍伍、自治区、零贰零零、直辖市,伍叁伍捌,范围内经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经营许可证中有特别规定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年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开展能力来申请业务覆盖范围,原则上业务经营者初次申请许可业务覆盖范围不能为全国。经营者提供服务后,有扩大业务覆盖范围需求时,可申请变更许可证的业务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