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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文网文

 网文许可证的简称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许可证书。其中互联网文化单位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单位。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于一些需要申请网文证的企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文化部,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