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视听行业资质

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 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 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网络视听经营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 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视听经营服务。